党外代表人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特定概念。它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或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中的领导骨干;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贡献的无党派知识分子;行政、司法部门的党外领导干部;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物;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拥护祖国统一并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经济实力或有学术造诣的代表人士。